第24届(2010)砂沙汶彭城刘氏宗亲[嘉年华会] 选拔赛细则
砂罗越彭城刘氏公会青年团妇女组
联合主办
第24届(2010)砂沙汶彭城刘氏宗亲[嘉年华会]
讲故事及演讲选拔赛简则
1.宗旨 : 推广多讲华语运动 ,提高宗亲子女之语言表达能力 .
2.参赛资格 : 凡刘氏宗亲皆可参加 .
3.比赛日期 : 2010年 8月14日 (星期六) .
4.比赛时间 : 下午一时卅分 .
5.比赛地点 : 诗巫达板东路门牌八号三楼邦云礼堂 .
6.报名截止日期 : 即日起至 8 月 10 日 ( 星期二 ) .
7. 报名处 :填具本筹委会之报名表格寄交本会办事处.
Sarawak Pan-Chen Laus’ Clan Association
No.8 , Jalan Tapang Timur, P.O.BOX 1518, 96008 Sibu, Sarawak.
电话:084-338699 335208 传真:084-325208
8.组别 : 讲故事 ---小学低年组 ( 七岁至 九岁 )
演讲组 ---小学高年组 ( 十岁至十二岁 )
演讲组 ---中学组 (十三岁至十八岁 )
演讲组 ---公开组 ( 十九岁以上 )
9.奖励方式 : 每组设冠 ,亚 ,季 ,殿军及鼓励奖四名 .
10.讲题 :讲题自拟 ,唯不得涉及宗教 ,政治 ,种族 ,色情 ,暴力等敏感课题 ,抽签后不得更换讲题 .
11.时间限制 : 小学低年组 ------ 3 至 5 分钟
小学高年组 ------ 4 至 6 分钟
中学组 ------ 5 至 7 分钟
公开组 ------ 5 至 7 分钟
12.参赛者开口发言即开始计时 ,在规定时间结束前一分钟将响铃2次 ,时间到响铃3次,超时或不足者一律扣五分 !
13.评分标准 : A.讲故事:内容30% , 发音20% , 语调20% ,
仪态20%,创意10%
B.演讲 : 内容50%,表达30%,语文20%
( 若参赛者所得分数相同,将根据上述评分事项顺序取分 ,以此类推 .)
14.主办当局将邀请文教界人士担任评审员 ,评审员之裁决乃最后决定 ,所有成绩经竞赛组审查无误方予公布 ,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.
15.参赛名额 :每组可派两位代表由晋汉省彭城刘氏公会所主办第24届 [嘉年华会] .
16.报到 :参赛者须在比赛前三十分钟报到 ,迟到者则以弃权论 .
17.筹备会有权在不给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 ,拒绝或接受任何参赛者 .
18.本竞赛简则如有未尽善之处 ,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 !
主任 :刘碧莺 联络电话:0198191138
筹备会主席 :刘思榕 联络电话:0198877911
砂罗越彭城刘氏公会青年团妇女组
联合主办
第24届(2010)砂沙汶彭城刘氏宗亲[嘉年华会]
歌唱组选拔赛细则
1.宗旨 : 提倡健康文娱活动 ,培养并激发宗亲对歌唱之兴趣 .促进宗亲歌手之联谊及观摩学习 ,提高歌唱水准 .促进各地宗亲的宗谊.
2.参赛资格 : 凡刘氏宗亲皆可报名参加 .
比赛日期 : 2010年8月13日-- 15日 .(星期五至星期日)
比赛地点 : 诗巫达板东路门牌八号三楼邦云礼堂 .
3.报名截止日期 : 即日起至8 月10日.(星期二)
4. 报名处 :填具本筹委会之报名表格寄交本会办事处.
Sarawak Pan-Chen Laus’ Clan Association
No.8 , Jalan Tapang Timur, P.O.BOX 1518, 96008 Sibu, Sarawak.
电话:084-338699 335208 传真:084-325208
5.比赛组别 : 1.儿童混合组 ---- 年龄12岁以下 .
2男女少年组 ---- 年龄13岁至18岁 .
3.男女公开组 ---- 年龄不拘 .
4.男女宿将组 ---- 年龄40岁以上 .
5.刘氏太太组 ---- 年龄不拘 .
6.幼稚园组 ---- 年龄6岁以下 .
(非选拔赛,仍鼓励幼儿对歌唱之兴趣.)
6.参赛者必须附上复印身份证 /出生证 .
7.参赛歌手须填妥本筹备会之报名表格及附上二张半身相片方有效 .
8.参赛者若触犯筹备会所定之规则 ,竞赛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.
9.参赛者若有任何意外延误而理由经竞赛组接纳 ,主办单位有权接纳参赛资格 .
10.参赛的歌手必须自由选曲一首及自备光碟(VCD), 直接进入决赛 .
11.奖励方式 : 每组设冠 ,亚 ,季 ,殿军及鼓励奖四名 .另设有最佳服装奖,每组一位
12.评分标准 : 音资30% ,节奏25% ,咬字25% , 台风20% . 若参赛者所得分数相同 ,将以上列评分事项顺序取分 ,以此类推 .
13.除了幼稚园组以外,以上每组可派两位代表参加由晋汉省彭城刘氏公会所主办的第24届【嘉年华会】.
14.报到 :参赛者须在比赛前三十分钟报到 ,迟到者则以弃权论 .
15.主办当局将邀请音乐界人士担任评审员 ,评审员之裁决乃最后决定 ,所有成绩经竞赛组审查无误方予公布 ,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.
16.筹备会有权在不给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 ,拒绝或接受任何参赛者 .
17.本竞赛简则如有未尽善之处 ,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 !
主任兼筹备会主席: 刘淑媚 联络电话:0198568635
砂罗越彭城刘氏公会青年团妇女组
联合主办
第24届(2010)砂沙汶彭城刘氏宗亲[嘉年华会]
美术组选拔赛细则
1.宗旨 : 1.联络并促进宗亲及宗亲子女间之亲情 .
2.培养及激发宗亲子女们对绘画之兴趣 .
2.参赛资格 : 凡刘氏宗亲皆可参加 .
3.比赛日期 : 2010年 8月15日 (星期日) .
4.比赛时间 : 上午八时正 .
5.比赛地点 : 诗巫达板东路门牌八号三楼邦云礼堂 .
6.报名截止日期 : 即日起至 8 月 10 日 ( 星期二 ) .
7. 报名处 :填具本筹委会之报名表格寄交本会办事处.
Sarawak Pan-Chen Laus’ Clan Association
No.8 , Jalan Tapang Timur, P.O.BOX 1518, 96008 Sibu, Sarawak.
电话:084-338699 335208 传真:084-325208
8.组别 : 1. 幼稚园组 ---- 年龄四至六岁 ---填色 (蜡笔)
2. 小学低年组 ---- 年龄七岁至 九岁 ---填色 (蜡笔)
3. 小学高年组 ---- 年龄十岁至十二岁 ---蜡笔画
4. 中学组 ---- 年龄十三岁至十八岁---水彩画(画题)
9.参赛者必须附上复印身份证 /出生证 .
10.参赛歌手须填妥本筹备会之报名表格及附上二张半身相片方有效 .
11.用具 : 1.参赛者自备水彩 ,水彩等用具 .
2.主办当局只提供纸张及图案 ,每位参赛者只限两张 .
12.比赛时限 : 1.填色 (蜡笔) ----2小时 .
2.蜡笔画/水彩画 ----3小时 .
13.奖励方式 : 每组设冠 ,亚 ,季 ,殿军及鼓励奖四名 .
14.主办当局将邀请美术界人士担任评审员 ,评审员之裁决乃最后决定 ,所有成绩经竞赛组审查无误方予公布 ,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.
15.参赛名额 :每组可派两位代表由晋汉省彭城刘氏公会所主办第24届 [嘉年华会] .
16.报到 :参赛者须在比赛前十五分钟报到 ,迟到者则以弃权论 .
17.筹备会有权在不给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 ,拒绝或接受任何参赛者 .
18.本竞赛简则如有未尽善之处 ,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 !
主 任 :会顺 联络电话:0178574161
筹备会主席 :华秋 联络电话:0198942058
砂罗越彭城刘氏公会青年团妇女组
联合主办
第24届(2010)砂沙汶彭城刘氏宗亲[嘉年华会]
书法组选拔赛细则
1.宗旨 : 联络刘氏宗亲间之感情 ,推广及提高刘氏宗亲对中华文化优良传统艺术,加以发扬光大 .
2.参赛资格 : 凡刘氏宗亲皆可参加 .
3.比赛日期 : 2010年 8月15日 (星期日) .
4.比赛时间 : 下午二时正 .
5.比赛地点 : 诗巫达板东路门牌八号三楼邦云礼堂 .
6.报名截止日期 : 即日起至 8 月 10日 ( 星期二 ) .
7.报名处:填具本筹委会之报名表格寄交本会办事处.
Sarawak Pan-Chen Laus’ Clan Association
No.8 , Jalan Tapang Timur, P.O.BOX 1518, 96008 Sibu, Sarawak.
电话:084-338699 335208 传真:084-325208
8.细则 : 1.书法比赛分小学 ,中学 及公开组三组 .
2.小学组同时以原子笔写小楷及用毛笔写中楷各一份 .
3.中学组同时以毛笔写中小楷各一份 .
4.公开组以毛笔自由选择字体发挥.
9.组别 : 1.小学组 ---- 年龄十二岁以下 .
2.中学组 ---- 年龄十三岁至十八岁 .
3.公开组 ---- 年龄不拘.
10.参赛者必须附上复印身份证 /出生证 .
11.参赛歌手须填妥本筹备会之报名表格及附上二张半身相片方有效 .
12.每组可派两位代表由晋汉省彭城刘氏公会所主办第24届 [嘉年华会] .
13.中小楷二份作品分开评定 /计分 .
14.参赛者自备毛笔 ,墨汁 .纸张由主办当局提供 .每个赛项只限二张纸张 .比赛时间限定二小时为准 .
15.各组比赛须依据字范抄写 .惟公开组可自由选择字体发挥 .
16.各组必须采用主办当局盖印之九空格纸张为准 ,惟公开组则以当局盖印之宣纸为准 .
17.所有作品为主办当局拥有 ,参赛者不得索取 .
18.奖励方式 : 每组设冠 ,亚 ,季 ,殿军及鼓励奖四名 .
19.主办当局将邀请书法界人士担任评审员 ,评审员之裁决乃最后决定 ,所有成绩经竞赛组审查无误方予公布 ,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.
20.报到 :参赛者须在比赛前十五分钟报到 ,迟到者则以弃权论 .
21.筹备会有权在不给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 ,拒绝或接受任何参赛者 .
22.本竞赛简则如有未尽善之处 ,主办当局有权随时增删 !
主 任 :刘秀新 联络电话:0143920392
筹备会主席 :刘玉莲 联络电话:084-338637